2014年12月,国务院决定在福建、天津、广东新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标记住我国自贸区扶植步入新阶段,新一轮高程度对外开放和更大范围的改革试点正在加快推动。为更好支撑自贸区扶植、推动自贸区先行先试经验的复制推广,保监会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发[2014]65号)要乞降相干试点情况,决定将支撑上海自贸区保险业成长的11项支撑政策放宽至福建、天津、广东三个新设自贸区和上海自贸区扩戋戋域。
支撑政策重要包含:立异保险产品治理轨制,许可本地航运保险协会试点开辟协会条目,进步产品开辟应用效力;立异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治理轨制,撤消本地航运保险营运中间、再保险公司在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以及自贸区内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事前审批;支撑自贸区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试点,以及在区内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再保险中间等。日前已正式批复三地保监局,请求及时出台实施细则,根据福建、天津和广东自贸区的计谋定位和成长实际,循序渐进,因地施策,有针对性地推动自贸区保险政策办法落地。
下一步,保监会将根据福建、天津、广东自贸区总体筹划,制订更有针对性的支撑政策和实施筹划,推动保险业更好介入和办事自贸区扶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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