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保险公司资金应用信息披露,防备投资风险,今日,中国保监会宣布《保险公司资金应用信息披露准则第2号:风险义务人》(以下简称《2号准则》)。
《2号准则》明白了披露风险义务人信息的具体营业范围及内容,落实了风险义务人、公司和法人代表三方义务,肯定了信息披露的时光、方法和请求。同时,为加强信息披露格局的规范性和同一性,《2号准则》以附件情势肯定了信息披露的具体格局。
宣布实施《2号准则》,是保险资金应用市场化改革的内涵请求,有利于改变监管方法,加强事中过后监管。一是进一步完美风险义务人轨制,经由过程引入"大众监督,轨制内容加倍充分,监管手段加倍丰富;二是有利于落实市场主体风险义务,经由过程市场束缚,强化风险义务人的责随便率性识,从而更好地实施风险义务。三是有利于进步监管效力。
中国保监会将根据监管须要,合时制订并宣布其他资金应用范畴的信息披露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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