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长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度能源局派出机构,国度电网公司、南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三峡集团公司,国度开辟投资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系体例改革的若干看法》(中发[2015]9号)精力,完美电价形成机制,推动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电力资本在更大范围优化设备,经商国度能源局,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跨省跨区送电由送电、受电市场主体两边在自愿平等基本上,在贯彻落实国度能源计谋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共担、好处共享”原则协商或经由过程市场化交易方法肯定送受电量、价格,并建立响应的价格调剂机制。
二、国度鼓励经由过程招标等竞争方法肯定新建跨省跨区送电项目业主和电价;鼓励送受电两边建立经久、稳定的电量交易和价格调剂机制,并以中经久合同情势予以明白。
三、国度已核定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送电价格,送受电两边可从新协商并按照协商肯定的价格履行,协商成果报送国度成长改革委和国度能源局。
四、送受电两边经协商后确切无法杀青一致看法的,可建议国度成长改革委、国度能源局调和。
五、国度成长改革委和国度能源局将组织对跨省跨区送电专项输电工程进行成本监审,并根据成本监审成果从新核定输电价格(含线损,下同)。输电价格调剂后,同样按照“好处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将调剂幅度在送电方、受电方之间按照1:1比例分摊。
六、以上电价政策自2015年4月20日起履行。
七、现有办法和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履行。
附件:部分跨省跨区送电价格调和成果
国度成长改革委
按照“风险共担、好处共享”原则,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变更,经有关各方协商一致,就向家坝、溪洛渡和雅砻江梯级水电站跨省跨区送电价格杀青以下看法:
一、向家坝、溪洛渡、四川锦屏一级、锦屏二级、官地梯级水电站送电到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的落地价格,按2015年4月20日落地省燃煤发电标杆上彀电价降低标准同步下调,即:向家坝、溪洛渡水电站奉上海落地电价为每千瓦时0.4386元,送浙江为每千瓦时0.4513元,送广东为每千瓦时0.4695元;雅砻江公司锦屏一级、锦屏二级、官地梯级水电站送江苏落地电价为每千瓦时0.4236元。
二、按照上述落地价格扣除现行输电价格和线损倒推肯定上彀电价。个中,向家坝、溪洛渡水电站奉上海的上彀电价为每千瓦时0.3149元,送浙江为每千瓦时0.3391元,送广东为每千瓦时0.3565元;雅砻江公司锦屏一级、锦屏二级、官地梯级水电站送江苏上彀电价为每千瓦时0.2987元。
三、向家坝和溪洛渡左岸机组上彀侧关隘按上彀电价每千瓦时0.3218元结算;溪洛渡右岸机组上彀侧关隘按上彀电价每千瓦时0.3421元结算;锦屏一级、锦屏二级、官地梯级水电站同一按上彀电价每千瓦时0.3084元结算。
四、往后,向家坝、溪洛渡和锦屏一级、锦屏二级、官地梯级水电站送电到上海、江苏、浙江、广东落地价格按落地省燃煤发电标杆电价进步或降低标准(不含环保电价标准调剂)同步调剂。
五、以上价格水平和价格调剂机制自2015年4月20日起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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